肺结核患者通常在完成规范抗结核治疗后可以停药,具体停药时机需根据痰菌转阴、病灶吸收情况、治疗疗程等因素综合评估。
痰涂片或培养连续两次阴性(间隔至少30天)是停药的重要指标,提示传染性消失。此时可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胸部影像学显示病灶明显吸收或纤维化,无活动性病变表现。需配合医生完成至少6-8个月的标准疗程。
初治肺结核通常需要6个月规范治疗(2个月强化期+4个月巩固期),耐药结核需18-24个月。擅自停药易导致复发。
咳嗽、咯血、低热等症状完全缓解,体重恢复并保持稳定。但仍需完成全程治疗以防休眠菌复活。
肺结核停药必须由专科医生评估,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痰菌和胸片,避免饮酒并保证营养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