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仍具有传染性,但传染性较一期、二期梅毒显著降低。传染途径主要包括母婴垂直传播、性接触传播及血液传播。
三期梅毒患者体内梅毒螺旋体数量减少,但病灶处仍可能排出病原体,尤其皮肤黏膜溃疡或树胶肿破溃时具有传染风险。
性接触传播概率降低,但未愈合的黏膜破损处仍可能传播;母婴传播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共用针具等血液接触行为存在传播可能。
未规范治疗的一二期梅毒患者进展至三期时传染风险更高,免疫抑制状态可能增加病原体排出量。
规范完成青霉素疗程可消除传染性,性伴侣需同步筛查治疗,避免病灶分泌物接触,妊娠期需专项阻断治疗。
确诊患者应避免无保护性行为,日常用品需单独消毒处理,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至医生确认无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