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腹水是否需要排水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主要考虑腹水量、症状严重程度、肝功能状态以及是否存在并发症等因素。
大量腹水导致呼吸困难、腹胀难忍或合并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时需及时排水,临床常用腹腔穿刺放液术,可配合使用人血白蛋白预防循环功能障碍。
轻度腹水可尝试限钠饮食、利尿剂治疗,常用螺内酯联合呋塞米,需监测电解质平衡,同时补充支链氨基酸改善肝功能。
反复排水可能导致蛋白质丢失和电解质紊乱,每次放液量不宜超过5000毫升,术后需密切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
腹水治疗需结合肝癌整体治疗方案,针对门脉高压可考虑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恶性腹水可腹腔灌注顺铂等化疗药物。
患者应保持低盐高蛋白饮食,每日监测体重和尿量变化,任何排水操作均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避免自行使用利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