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不孕可能由避孕药、促排卵药物拮抗剂、化疗药物、免疫抑制剂等药物引起,具体用药需严格遵医嘱,擅自服用可能导致不可逆生殖损伤。
长期服用复方炔诺酮片、屈螺酮炔雌醇片等短效避孕药可能抑制排卵,停药后需3-6个月恢复周期,误用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
枸橼酸氯米芬片、来曲唑片等促排药物使用不当会过度消耗卵泡储备,需在生殖科医生监测下精确控制用药周期与剂量。
环磷酰胺、顺铂等烷化剂类药物会直接破坏卵巢功能,肿瘤患者使用前应咨询生殖医生进行卵子冷冻等生育力保存措施。
甲氨蝶呤、雷公藤多苷片等药物可能引起卵巢早衰,风湿免疫病患者需定期检测抗缪勒管激素评估卵巢储备功能。
任何可能影响生育的药物均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育龄女性用药前应充分评估生殖风险,必要时采取生育力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