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胎儿和母体两个方面。母体主要包括一般情况的检查和专科的检查。产前母体一般情况检查项目包括
血压、体重、宫高和腹围的测量等。产前母体专科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
尿常规、凝血常规、甲功五项、肝功、肾功、血糖、乙肝、丙肝、艾滋、梅毒以及血型、心电图等检查。产前胎儿检查项目包括唐氏筛查、系统超声和心脏超声等。唐氏筛查分为早期唐筛和中期唐筛,分别在孕11周到13周加6天内和孕16周到18周内进行。系统超声有2次分别在孕22到26周和孕30到32周进行,心脏超声在孕24到28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