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可选择药物流产,实际适用性需结合孕囊大小、着床位置、药物禁忌症及个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的宫内妊娠,孕囊平均直径需≤25毫米。超过该时限可能增加不全流产概率。
必须经阴道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药物流产禁用于异位妊娠及带器妊娠者。
需排除肾上腺疾病、血液病、哮喘等米非司酮禁忌症,青光眼及前列腺素过敏者禁用米索前列醇。
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需在医生监护下分次服用。用药后需观察出血量及孕囊排出情况。
药物流产后应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及时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