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产检频率根据孕周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受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基础疾病、孕期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孕6-13周需完成建档及基础检查,包括超声确认宫内妊娠、血常规、传染病筛查等,高龄或高危孕妇需提前至孕5周。
孕14-27周每4周检查1次,重点进行唐氏筛查、大排畸超声、妊娠糖尿病筛查,双胎妊娠需增加监测频次。
孕28-36周每2周检查1次,监测胎位、胎盘功能及胎儿生长状况,妊娠高血压患者需每周检查。
孕37周后每周检查直至分娩,评估分娩方式,胎心监护增至每周2次,羊水过少者需住院监测。
建议孕妇建立规律产检档案,避免漏检,合理补充叶酸和铁剂,适度运动有助于顺利度过妊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