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35天妊娠时间过短可能无法通过B超确认孕囊位置,存在宫外孕风险或药流失败概率较高。
妊娠35天时孕囊可能尚未发育到可识别大小,超声检查难以定位,盲目药流可能导致不完全流产。
极早期妊娠无法排除输卵管妊娠等异位妊娠情况,药流可能延误宫外孕诊治导致输卵管破裂等危险。
胚胎着床时间较短时,子宫内膜对米非司酮等药物的敏感性可能不足,导致胚胎残留或药流失败。
过早药流可能引起异常子宫出血,孕囊过小会增加清宫手术概率,对子宫内膜损伤风险升高。
建议通过血HCG检测和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后再评估终止方案,严格遵医嘱选择合适流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