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患者放射治疗后复查主要通过胃镜检查、影像学检查、肿瘤标志物检测和营养评估四种方式进行。复查需根据病情分期和治疗反应制定个体化方案。
治疗后3-6个月首次复查胃镜,观察原发灶及吻合口情况,必要时取活检。早期胃癌可延长至6-12个月复查一次。
每3-6个月进行腹部CT或PET-CT检查,评估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转移。骨扫描适用于碱性磷酸酶升高患者。
定期监测CEA、CA19-9等指标,异常升高需警惕复发。建议治疗结束后前两年每3个月检测一次。
包括体重监测、白蛋白检测和膳食调查,及时纠正贫血和营养不良。放射治疗后易发生进食障碍。
复查期间需保持规律作息,选择易消化高蛋白饮食,适当进行有氧运动。出现呕血、持续疼痛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