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狂犬疫苗存在禁忌证,主要包括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过敏史、免疫缺陷状态及妊娠期特殊风险等情况。
1、急性发热
患急性发热性疾病时应暂缓接种,体温超过38.5℃可能加重疫苗不良反应,待病情稳定后补种。
2、过敏史
既往对狂犬疫苗成分(如新霉素、明胶)发生过敏性休克者禁止接种,轻度皮疹需医生评估风险。
3、免疫缺陷
艾滋病患者、化疗期间等免疫抑制状态可能影响疫苗效果,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调整接种方案。
4、妊娠期
妊娠并非绝对禁忌证,但需权衡暴露风险,中晚期接种相对安全,哺乳期可正常接种。
暴露后接种无绝对禁忌,严重暴露者需联合免疫球蛋白。接种后观察30分钟,出现高热或过敏反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