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醇滴眼液在规范使用下安全性较高,但可能引起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短暂视力模糊或药物依赖等不良反应。
部分患者滴注后可能出现轻微灼烧感或异物感,通常与滴眼液渗透压或防腐剂成分有关,建议更换不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
对聚乙烯醇或辅料过敏者可出现眼睑红肿、瘙痒等症状,需立即停用并改用抗过敏滴眼液如色甘酸钠滴眼液,严重时需就医。
滴药后短暂性视物模糊多因药液暂时改变泪膜折射率,一般5-10分钟自行缓解,避免在驾驶或精密操作前使用。
长期频繁使用可能抑制自身泪液分泌,建议干眼症患者联合使用环孢素滴眼液等促分泌药物,并严格控制每日使用次数。
使用前应清洁双手,避免瓶口接触眼部,开封后超过4周须丢弃。若出现持续眼红、疼痛或视力下降需及时眼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