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复诊注意事项主要有定期复诊、症状记录、药物管理、生活调整四个方面。
1、定期复诊
按医生要求的时间间隔复诊,急性期建议每1-2周复诊,稳定期可延长至1-3个月,出现症状波动需立即就诊。
2、症状记录
家属需详细记录患者幻听、妄想等症状频率和强度,以及睡眠、情绪等日常表现,复诊时向医生反馈。
3、药物管理
严格遵医嘱服用奥氮平、利培酮等抗精神病药物,不可自行增减药量,复诊时携带药盒或用药记录。
4、生活调整
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和过度刺激,家属应协助患者进行社交技能训练和压力管理。
复诊前整理好既往检查报告和用药史,注意观察患者饮食及二便情况,必要时进行血常规、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