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后裸眼视力暂时性下降可能由睫状肌麻痹、瞳孔放大导致屈光变化、泪膜稳定性降低、药物副作用等原因引起,通常6-8小时可自行恢复。
散瞳药物阻断睫状肌调节功能,使晶状体暂时失去变焦能力,导致视物模糊。无须特殊处理,待药物代谢后功能可恢复。
瞳孔扩大导致球面像差增加,光线散射影响视网膜成像质量。避免强光刺激,佩戴墨镜可缓解症状。
药物成分可能暂时影响泪液分泌,出现眼干涩、视物朦胧。可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
阿托品类药物未完全代谢时可能持续影响调节功能。若24小时后仍无改善,需排查青光眼等禁忌症,禁用毛果芸香碱等缩瞳剂。
散瞳检查后2小时内避免驾车,6小时内不宜阅读细小文字,恢复期间避免揉眼并保持用眼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