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正常体温范围在36.1-37.2摄氏度,口腔温度超过37.3摄氏度或腋下温度超过37.2摄氏度可判定为发热。
不同测量部位的标准不同,肛温超过37.5摄氏度、耳温超过37.8摄氏度也属于发热范畴。
昼夜温差可达0.5-1摄氏度,运动后、餐后或女性排卵期体温可能暂时性升高0.3-0.6摄氏度。
体温持续在37.3-38摄氏度属于低热,可能与普通感冒、慢性炎症等轻度感染有关。
38.1-39摄氏度为中度发热,超过39.1摄氏度属于高热,常见于流感、肺炎等感染性疾病。
建议使用水银体温计或电子体温计规范测量,避免在剧烈运动、沐浴后立即测温,持续发热超过3天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