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监护一般从妊娠32周开始,实际起始时间可能受到胎儿发育状况、孕妇高危因素、产检医生建议、既往妊娠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无高危因素的孕妇通常在孕32-34周开始,每周进行一次胎心监护,通过监测胎心率变化评估胎儿宫内状态。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28-30周开始监护,监护频率可能增加至每周2-3次。
孕妇自觉胎动异常或产检发现羊水过少等情况时,需立即进行胎心监护,并根据结果决定后续监护方案。
双胎妊娠或胎儿生长受限等特殊情况,起始时间需根据超声及生物物理评分等结果个体化确定。
监护期间建议保持左侧卧位,避免空腹状态检测,发现胎心率异常或胎动减少应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