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针(缩宫素)主要用于产程异常、妊娠并发症或过期妊娠等情况,常见适应症有宫缩乏力、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膜早破超过12小时、胎儿宫内窘迫及孕周超过41周。
原发性或继发性宫缩乏力导致产程停滞时,需使用缩宫素加强宫缩。可能与产妇疲劳、精神紧张有关,表现为宫缩持续时间短且间隔长。可静脉滴注缩宫素,配合体位调整和心理疏导。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糖尿病等需提前终止妊娠时,在宫颈条件成熟后使用缩宫素引产。通常与胎盘功能减退有关,可能伴随血压升高或羊水过少。需监测母婴生命体征,必要时联合前列腺素制剂。
破膜超过12小时未临产需预防感染,在无禁忌证时使用缩宫素引产。可能与生殖道感染或宫颈机能不全相关,表现为阴道流液伴宫缩缺失。需进行阴道分泌物检测,同步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孕周超过41周且宫颈评分达标时,采用缩宫素减少胎盘老化风险。可能与胎儿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有关,超声显示羊水减少或胎盘钙化。引产前需评估宫颈成熟度,警惕胎儿窘迫发生。
使用催产针需持续胎心监护,出现强直性宫缩或胎心异常应立即停药,产后注意观察子宫复旧及出血量,保持会阴清洁预防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