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通常可在出生后1个月开始使用,具体时间需结合婴儿颈部肌肉发育、体重达标情况及产品设计类型综合判断。
需等待婴儿颈部肌肉能短暂支撑头部,早产儿或发育迟缓者需延迟使用,家长需定期检查婴儿抬头能力。
多数婴儿车要求体重超过3.5公斤,家长需核对说明书标注的承重范围,避免过早使用影响脊柱发育。
0-6个月建议选用可平躺的睡篮式推车,6个月后可使用坐卧两用型,家长需根据月龄更换车型。
避免在颠簸路面长时间推行,新生儿外出需控制时长,家长需注意观察婴儿在车内的舒适度表现。
使用时需系好安全带,避免在斜坡停放,定期检查车轮和刹车装置,夏季注意遮阳通风,冬季做好保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