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恢复情况可通过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调节能力和视力清晰度等指标综合判断。
1、瞳孔大小
自然光线下观察瞳孔直径是否恢复至2-4毫米正常范围,散瞳药物作用消退后瞳孔应不再持续扩大。
2、对光反射
用手电筒照射眼睛时瞳孔能迅速收缩,光线移开后缓慢扩张,说明瞳孔括约肌功能已恢复正常。
3、调节能力
能自如切换看清远近物体,阅读小字号文字无模糊感,表明睫状肌调节功能基本复原。
4、视力清晰度
视远视近均无重影或模糊现象,验光检查显示屈光度数与散瞳前数据差异小于50度。
恢复期间避免强光刺激,外出佩戴墨镜防护,若48小时后仍存在畏光、视物模糊需及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