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甲减患者产后是否需要继续服药需根据甲状腺功能复查结果决定,主要影响因素有分娩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情况、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抗体阳性与否及哺乳需求。
约30%-50%妊娠期甲减患者产后甲状腺功能可自行恢复,需在产后6周复查促甲状腺激素和游离甲状腺素水平,若指标正常可考虑减停药物。
产后TSH持续超过4.0mIU/L需维持治疗,哺乳期建议控制在0.3-2.5mIU/L范围内,药物剂量可能需较孕期减少20%-30%。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者80%可能发展为永久性甲减,此类患者通常需要终身替代治疗,产后不建议随意停药。
左甲状腺素钠分泌至乳汁的量极少,不影响哺乳,但剂量不足会导致母体疲乏、乳汁分泌减少,建议晨起空腹服药后间隔30分钟再哺乳。
产后应每6-8周监测甲状腺功能直至稳定,哺乳期避免擅自调整药量,日常注意碘营养均衡,出现怕冷、便秘等症状需及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