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的使用注意事项主要有药物时效性、适用人群限制、副作用管理、重复使用风险。
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超过120小时基本无效,服药后仍需采取常规避孕措施。
严重肝功能异常、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3天,对药物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常见恶心呕吐、不规则阴道出血、乳房胀痛等症状,通常2-3天自行缓解,若持续腹痛或严重头痛需就医。
一年内使用不超过2次,频繁使用会导致月经紊乱、避孕失败率上升,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方法。
服药后出现持续呕吐需补服,建议后续采用避孕套或短效避孕药等常规避孕方式,定期进行妇科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