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检查频率主要与孕周、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等因素相关。
确认妊娠后需在孕6-8周进行B超检查,主要排除宫外孕并确定胚胎存活情况,此时可同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孕12周需完成NT检查及早期唐筛,孕16-20周进行中期唐筛,孕20-24周完成大排畸超声检查,此阶段每4周需常规产检一次。
孕28周后产检频率增至每2周一次,36周后需每周检查,重点监测胎心胎位、羊水量及孕妇血压血糖等指标。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或多胎妊娠等情况者,需根据医嘱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作息,孕早期补充叶酸,整个孕期注意均衡营养并遵医嘱按时完成各项产前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