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实际时间需结合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25毫米时进行,最佳时间为停经35-49天,超过7周成功率显著降低。
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禁用,需通过血HCG及B超排除禁忌症后方可实施。
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前者阻断孕酮受体,后者诱发宫缩,需严格遵医嘱分次服用。
用药后需观察出血量及孕囊排出情况,2周后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效果,失败者需及时清宫处理。
药物流产后应卧床休息2-3天,避免剧烈运动,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出现发热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