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般建议在孕6-8周进行首次产检,实际检查时间安排需结合孕妇个体情况、既往病史、妊娠风险等级等因素综合评估。
孕6-8周需确认宫内妊娠,通过超声检查排除宫外孕,同时建立孕期保健档案。
孕11-13周进行NT筛查,孕15-20周完成唐氏综合征筛查,孕20-24周安排系统超声排畸检查。
孕28周后每2周产检1次,36周后每周1次,重点监测胎心胎位、羊水量及胎盘功能。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和生物物理评分。
规律产检能有效监测母婴健康状态,建议根据医嘱按时完成血常规、尿常规、糖耐量等基础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