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妊娠,妊娠前需评估糖尿病并发症、调整降糖方案并全程医学监护。
妊娠前3个月需完善眼底检查、肾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合并严重视网膜病变或肾功能不全者需暂缓妊娠。
孕前应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6.5%以下,使用胰岛素治疗者需调整为基础-餐时方案,禁用口服降糖药。
妊娠期需每周监测血糖,定期进行胎儿超声及胎心监护,出现酮症酸中毒或胎儿生长受限需及时干预。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合并血管病变者建议38周左右终止妊娠,分娩后新生儿需监测低血糖。
建议计划妊娠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妊娠期保持合理膳食结构并适度运动,产后需重新调整降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