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手术后可能出现干眼症、夜间眩光、视力回退、角膜感染等后遗症,多数症状轻微且可逆。
手术可能暂时影响角膜神经调节,导致泪液分泌减少。可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
角膜切削区与未切削区交界处可能引起光线散射。通常3-6个月逐渐适应,严重者可考虑佩戴防眩光眼镜。
术后用眼过度或自身角膜修复反应可能导致屈光度变化。需定期复查,必要时进行二次矫正或佩戴框架眼镜。
极少数因术中消毒不彻底或术后护理不当引发。需立即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妥布霉素、加替沙星治疗。
术后遵医嘱使用眼药水,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可有效降低后遗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