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手术后可能出现干眼症、夜间眩光、角膜混浊、视力回退等后遗症,多数症状会随时间缓解,严重并发症概率较低。
术后早期常见泪液分泌减少,与角膜神经暂时性损伤有关,可通过人工泪液缓解,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
角膜切削导致光线散射,表现为夜间视物出现光晕,通常3-6个月逐渐适应,严重者可考虑使用缩瞳药水或二次增效手术。
角膜基质层修复过程中可能形成雾状混浊,与个体愈合反应相关,可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如氟米龙、地塞米松预防。
高度近视患者可能出现屈光回退,与角膜重塑或近视进展有关,需避免过度用眼,必要时可进行增强手术。
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眼药水,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角膜状况,出现持续视物模糊或疼痛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