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检查频率主要与孕周、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等因素相关。
孕6-8周需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同时进行血常规、尿常规、传染病筛查等基础项目。
2、孕中期检查
孕11-13周需完成NT检查,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孕20-24周需完成胎儿大排畸超声检查。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胎位、胎盘成熟度及孕妇血压血糖指标。
4、特殊情况检查
高龄孕妇或存在妊娠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次,如妊娠糖尿病筛查可能提前至孕24周进行。
建议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并按医嘱定期产检,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均衡饮食并保持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