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狂犬疫苗的禁忌主要包括严重过敏史、急性发热性疾病、免疫缺陷状态及妊娠期特殊考量,注意事项涵盖伤口处理、接种程序、不良反应监测和暴露后预防规范。
既往对狂犬疫苗成分(如新霉素、明胶)发生过敏性休克者禁止接种。若出现皮疹或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需立即就医并更换人二倍体细胞疫苗替代。
体温超过38.5℃时应暂缓接种,避免疫苗反应与发热症状混淆。待感染控制后需补种剩余剂次,延误不超过7天不影响免疫效果。
HIV感染者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可能产生抗体不足,需增加血清抗体检测。建议采用肌肉注射而非皮内注射,必要时联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孕妇暴露后必须接种疫苗,灭活疫苗不危害胎儿。哺乳期可正常接种,但需观察婴儿是否出现腹泻或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
接种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及辛辣食物,完成全程接种后需检测中和抗体效价。所有暴露伤口均需用肥皂水冲洗15分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