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级别通常按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主要依据患者活动耐量及症状严重程度划分。
1、Ⅰ级:
日常活动无限制,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呼吸困难、乏力等心衰症状,属最轻度阶段。
2、Ⅱ级:
轻度活动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登楼、快步行走等中等强度活动会诱发心悸或气促。
3、Ⅲ级:
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出现疲乏、呼吸困难,静息状态可缓解。
4、Ⅳ级:
静息状态下仍有心衰症状,任何体力活动都会加重不适,常需卧床,属最严重阶段。
心衰患者需限制钠盐摄入,遵医嘱使用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定期监测体重及症状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