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早期宫颈癌患者在规范治疗后可以保留生育功能,需综合评估肿瘤分期、治疗方式及个体身体状况等因素。
IA1-IB2期患者可考虑根治性宫颈切除术等保留子宫手术,术后需定期复查HPV和TCT,监测复发风险。
治疗前可通过冻存卵子或胚胎保存生育能力,放疗患者需在治疗前进行卵巢移位术以保护卵巢功能。
保留子宫者妊娠期可能发生宫颈机能不全,需进行预防性宫颈环扎术并加强产前监测,降低早产概率。
需由妇科肿瘤、生殖医学等多学科团队联合评估,结合病理类型、淋巴转移情况等制定个体化方案。
建议备孕前完成至少2年随访无复发,妊娠期间需在三级医院严密监测,产后仍需长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