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通常在确认怀孕后即开始,一般从孕6至8周进行首次检查,整个孕期需规律进行约9至11次。产检时间安排主要受孕周进展、孕妇年龄与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以及医院常规流程等因素影响。
孕6至8周进行首次B超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胎芽。孕11至13周加6天完成NT检查,早期唐氏筛查也在此阶段进行。
孕16至20周进行中期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至24周安排系统B超排畸检查,孕24至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孕28周后每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此阶段重点监测血压、尿蛋白、胎心监护及B超评估胎儿生长情况。
高龄孕妇或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产检频率需相应增加,可能从孕早期即开始每两周甚至每周复查,具体遵医嘱执行。
孕期检查应严格遵循产科医生安排,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适度活动、保证充足睡眠,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异常等情况需随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