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主要有确认孕周与排除禁忌、严格遵医嘱服药、观察出血与妊娠物排出、按时复查与充分休息。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院进行,不可自行在家用药。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早期宫内妊娠,需通过B超检查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后方可进行。
存在心肝肾疾病、肾上腺疾病、青光眼、哮喘、过敏体质或带器妊娠者不宜药流,需由医生评估后选择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顺序和时间服用,不可自行增减或更换药物,服药后应在医院观察,确认妊娠物排出情况。
用药后阴道出血量应少于月经量,妊娠物通常于最后一次服药后6小时内排出,若出血过多或持续不净,需及时就医处理。
药物流产后应保持会阴清洁,一个月内禁止同房与盆浴,避免重体力劳动,饮食宜清淡富含蛋白,若发热、腹痛或出血异常,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