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做B超通常按照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的固定节点进行,常规检查次数为5到6次,具体频率和方式主要根据孕周、孕妇身体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及既往孕产史等因素调整。
停经后6到8周进行首次B超,目的是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并观察胎心胎芽情况,此时多采用经阴道超声,图像更清晰。
孕11到13周加6天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用于早期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此阶段需提前预约,检查时无须憋尿。
孕20到24周进行大排畸检查,全面观察胎儿头颅、心脏、四肢、脊柱等结构有无畸形,此期检查耗时较长,胎儿体位不佳时需适当走动后再复查。
孕30到32周及孕36周后分别进行B超,评估胎儿生长速度、羊水量、胎盘位置及胎位,为分娩方式提供依据,晚期检查前无须特殊准备。
孕妇做B超前无须空腹,穿宽松分体衣物方便暴露腹部,检查时放松配合医生指令即可,日常注意规律作息、均衡饮食,并按时完成各阶段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