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长激素对于特纳综合征,其治疗的目的包括改善患者成年终身高、诱导性发育以及预防各种
并发症的出现。一般可从4~6刚开始,也有一些患者从2岁就开始治疗的。当患者的骨龄大于或等于14岁,且身高的年增高速度小于2厘米,或者家长对孩子的身高已经满意了,即可停止使用生长激素。对于年龄大于10岁的患者,或者单纯应用生长激素治疗,身高改善并不理想的患者,可加用司坦唑醇。
2.
雌激素由于特纳综合征的患者卵巢发育不全,因此不会自发出现性青春期发育,这种情况下,应补充雌激素,以诱导和维持青春期的发育。一般可以在孩子骨龄在11—12岁时开始补充,刚开始应小剂量补充,每半年加一次剂量,一般在补充雌激素2—3年之后,可加到成人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