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高血压疾病,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及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四种类型。
妊娠期高血压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不伴有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害。
子痫前期在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异常,可能伴随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
子痫是子痫前期进展至出现抽搐或昏迷的严重阶段,可能危及母婴生命安全,需要立即医疗干预。
慢性高血压患者在妊娠期间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并伴随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属于高危妊娠情况。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应定期监测血压,保持充足休息,遵医嘱进行产检,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