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女性糖尿病患者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将血糖控制在理想范围并全程接受医学监护。妊娠期糖尿病管理涉及血糖监测、胰岛素调整、营养干预及产科随访。
建议孕前3-6个月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确保数值低于6.5%,同时筛查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肾病等并发症。内分泌科与产科需联合制定妊娠计划。
妊娠期需维持空腹血糖低于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mmol/L。胰岛素治疗可选用门冬胰岛素、地特胰岛素等妊娠安全制剂,禁用口服降糖药。
较普通孕妇增加产检频率,每1-2周监测血糖谱,定期进行胎儿超声及胎心监护。妊娠20周后需重点防范子痫前期、巨大儿等风险。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合并血管病变者建议38-39周择期剖宫产。新生儿出生后需立即监测血糖,警惕低血糖发生。
建议妊娠期间每日分5-6餐进食,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杂粮,配合适度散步等有氧运动,保持每周体重增长不超过4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