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可通过角膜激光手术、眼内晶体植入术等方式矫正,术前需注意严格筛查适应症、全面评估角膜条件、停戴隐形眼镜、控制全身基础疾病等事项。
需排除圆锥角膜、活动性眼表炎症等禁忌症,通过角膜地形图、眼轴测量等检查确认手术可行性。
角膜厚度不足500微米或形态异常者不宜激光手术,需通过前段OCT、角膜内皮细胞计数等检测结构稳定性。
软性隐形眼镜需停戴1周以上,硬性角膜接触镜需停戴3周,避免角膜形态测量误差影响手术设计。
糖尿病患者血糖应稳定在8mmol/L以下,甲亢患者甲状腺功能需正常,避免影响术后愈合和屈光稳定性。
术后需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角膜愈合情况与屈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