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甲状腺功能筛查应避免放射性碘检查、含碘造影剂CT扫描、甲状腺核素扫描等放射性检查,优先选择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等血清学检测。
放射性碘131会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发育,妊娠期绝对禁止用于诊断或治疗。若需评估甲状腺功能,建议改用血清TSH和FT4检测。
增强CT使用的含碘造影剂可能抑制胎儿甲状腺功能,尤其在孕12周前胎儿甲状腺未成熟时风险更高。非必要情况下应推迟至产后进行。
甲状腺锝99m核素扫描虽辐射量较低,仍存在理论风险。孕期甲状腺结节评估首选超声检查,必要时可穿刺活检。
部分甲状腺功能检查前需禁碘,但孕妇每日碘摄入应控制在220-250微克。避免使用含碘药物或大量海带紫菜,防止诱发胎儿甲减。
妊娠期甲状腺筛查建议孕8周前完成基础评估,异常者每4-6周复查血清指标。日常注意均衡饮食,避免擅自服用含碘补充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