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关键词:
CFDA2016-5-20
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
2016
〕
8
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第
87
号通告附件
.docx
CFDA2016-5-20
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
2016
〕
8
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第
87
号通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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