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印发方案,启动首批全国统一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制定
医语暖心
发布时间:2026-09-1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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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首次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首批覆盖13个类别。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按照"分类制定、动态完善"的方式分批推进[1]。文件于2026年9月16日在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1]。

一、方案要点:首批先定13个类别
方案划定的首批范围包括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眼科、妇科、放射治疗、麻醉、护理、临床量表评估、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和康复13类,并含其他类别中的相关项目[1]。后续结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落地进展情况,按程序分批组织专家论证制定[1]。
方案明确"总量稳定、平稳衔接"的原则,要求综合考量各地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与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划定医疗服务项目的保障范围[1]。目录制定后,先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与各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做好衔接[1][2]。
二、准入与排除:什么项目能进,什么项目不能进
方案对纳入与不予纳入分别列出情形。准予纳入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列入现行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可控,不会对基金安全构成风险[1]。
明确不予纳入的情形有四项:国家明确规定或立项指南建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美容、非功能性整容、减肥、健康体检、预防、保健等非疾病治疗类、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临床应用不够充分、效果不确定、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风险的;其他不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规定的[1]。
这一界限回应了公众长期存在的疑问。基本医保的定位是保疾病治疗,与疾病治疗无关的美容、减肥、体检类项目,不属于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1]。
三、落地路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先行
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范围,过去主要由各省份根据本地情况确定,跨省就医时容易出现同一项目在两地支付政策不一致的情况。方案给出的推进顺序为:目录制定后先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与各省做好衔接[1][2]。
方案同时说明,制定目录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等文件要求[1]。
四、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推进
目录制定分为准备阶段、评审阶段和发布阶段[1]。准备阶段包括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库,并制定工作规则以及廉政保密、利益回避等规定[1]。方案未公布各阶段的具体完成时限,正式目录的发布时间以国家医保局后续公告为准。
对参保人而言,现阶段可以直接记住的是三条:一是首批13个类别已确定;二是美容、减肥、健康体检类不纳入;三是目录落地后先影响跨省异地就医结算[1][2]。
五、对看病报销的近期影响
方案属于目录制定的工作方案,不是已经发布的目录本身,近期不会改变本地的报销政策[1]。参保人当前就医结算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需要留意的是辅助生殖与口腔种植两个类别。这两类中的相关服务项目被列入首批制定范围,是指其支付范围将纳入全国统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不等于相关费用全部纳入报销[1]。具体哪些项目纳入、支付标准如何确定,需等正式目录发布后才有明确答案[1]。
用户还关注以下问题
Q:这个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是一回事吗?
A:不是。药品目录管的是药品,此次制定的是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的是检查、治疗、护理、手术等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范围。
Q:美容、减肥、体检为什么不能报销?
A:方案明确,美容、非功能性整容、减肥、健康体检、预防、保健等属于非疾病治疗类,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不予纳入。
Q:异地就医会有什么变化?
A:目录制定后先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跨省看病时医疗服务项目按全国统一目录执行,再逐步与各省支付范围衔接。
Q:纳入目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需列入现行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同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且对基金支出的影响可控。
Q:辅助生殖、口腔种植进目录,是不是就能报销了?
A:指这两类中的相关项目纳入全国统一支付范围的制定工作,不等于费用全部报销,具体项目与支付标准以正式发布的目录为准。
参考资料:
[1]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EB/OL]. (2026-09-16).
[2] 新华社. 首批国家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制定方案发布[EB/OL]. (2026-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