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放疗适应症有什么

非小细胞肺癌放疗适应症主要包括早期不可手术患者、局部晚期综合治疗、术后辅助治疗、姑息性减症治疗以及寡转移灶控制五种情况。
对于因心肺功能差或合并症无法耐受手术的Ⅰ-Ⅱ期患者,立体定向体部放疗(SBRT)是首选。该技术通过高精度定位实现肿瘤局部消融,5年局部控制率可达90%以上。典型适应人群包括高龄患者、严重COPD患者以及拒绝手术者。治疗前需经多学科讨论确认手术禁忌。
ⅢA-ⅢB期患者推荐同步放化疗作为标准方案。放疗剂量通常为60-66Gy/30-33次,联合含铂双药化疗可显著提高生存率。治疗前需通过PET-CT明确分期,伴有纵隔淋巴结转移者需进行淋巴结引流区照射。同步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骨髓抑制和放射性食管炎。
适用于术后病理提示切缘阳性、N2淋巴结转移或肿瘤突破脏层胸膜的患者。常规分割放疗剂量为50-54Gy/25-27次,需在术后4-6周内开始。对于EGFR突变阳性患者,可序贯靶向治疗。放疗靶区需根据术中银夹标记和术后CT影像确定。
针对转移灶引起的骨痛、脑转移或上腔静脉综合征,短程放疗可快速缓解症状。骨转移采用8Gy单次或20Gy/5次方案,脑转移可行全脑放疗30Gy/10次。对于中央气道阻塞患者,腔内放疗联合外照射能改善通气功能。治疗需以患者生活质量为核心评估指标。
原发灶控制良好且转移灶≤5处的IV期患者,可对转移灶行根治性放疗。常见照射部位包括肾上腺、脑和骨,多采用SBRT技术给予消融剂量。治疗前需排除其他脏器进展,并联合全身系统治疗。部分患者可实现长期无进展生存。
放疗期间建议保持高蛋白饮食,每日补充1.2-1.5g/kg蛋白质有助于组织修复。进行适度有氧运动如步行可改善治疗耐受性,但需避免放射性肺炎高发期(治疗后2-3个月)的剧烈活动。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肺功能,出现Ⅱ级以上放射性肺炎需及时干预。治疗结束后每3个月复查胸部CT评估疗效,长期随访需关注心脏毒性等迟发放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