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关键词: #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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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立即脱离毒源、清除未吸收毒物、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使用特效解毒剂、对症支持治疗。需根据毒物种类、接触途径及患者状态综合判断,强调早期干预与多学科协作。
迅速终止毒物接触是首要措施。经呼吸道中毒者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新鲜处,移除污染衣物;皮肤接触毒物时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眼部暴露需用生理盐水持续冲洗;口服中毒者在意识清醒且无禁忌证时可尝试催吐。
口服中毒6小时内可考虑洗胃,但腐蚀性毒物禁用。活性炭适用于吸附有机毒物,成人剂量50-100g。导泻常用硫酸镁或聚乙二醇电解质散,肠梗阻患者禁用。皮肤毒物需用肥皂水彻底清洗,眼结膜囊冲洗至少20分钟。
强化利尿适用于水溶性毒物,需监测电解质。碱化尿液对苯巴比妥等弱酸性毒物有效,静脉滴注碳酸氢钠维持尿pH7.5-8.5。血液净化技术包括血液灌流、血浆置换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适用于分子量小、蛋白结合率低的毒物。
阿托品用于有机磷中毒,纳洛酮拮抗阿片类中毒,亚甲蓝治疗亚硝酸盐中毒,乙酰胺解氟乙酰胺中毒。解毒剂使用需严格把握适应症,注意剂量个体化,动态评估疗效与不良反应。
维持气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纠正休克用晶体液复苏,顽固性低血压加用血管活性药物。心律失常根据类型选用抗心律失常药。抽搐患者静脉推注地西泮,脑水肿用甘露醇脱水。保护重要脏器功能,防治多器官衰竭。
急性中毒救治需建立静脉通道持续心电监护,留取毒物标本送检。昏迷患者注意体位防止误吸,保持正常体温。恢复期进行神经精神评估,有机磷中毒观察中间综合征。所有患者均应接受健康教育,农药中毒者建议心理干预。出院后随访肝肾功能,慢性中毒需专科门诊定期复查。日常加强毒物存放管理,家庭备活性炭等急救物资,职业暴露人群规范佩戴防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