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糖尿病的孕妇具有哪些情况不宜妊娠

患糖尿病的孕妇若存在严重心肾功能不全、未控制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合并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合并严重感染或血管病变等情况时不宜妊娠。糖尿病合并妊娠的风险管理需综合评估血糖控制水平及并发症严重程度。
糖尿病孕妇若存在心功能III-IV级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min,妊娠可能加重心脏负荷及肾功能恶化。此类患者常伴随活动后呼吸困难、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全身水肿等症状。临床需通过超声心动图、24小时尿蛋白定量等检查评估器官功能,建议终止妊娠并转至多学科团队管理。
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妊娠后可能出现玻璃体积血、视网膜脱离等急症。妊娠期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水平升高会加速眼底病变进展,表现为突发视力下降、飞蚊症等症状。孕前需完成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检查,对重度非增殖性病变以上患者建议暂缓妊娠。
合并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时,母体高血糖环境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及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实验室检查可见血糖超过13.9mmol/L、动脉血pH值低于7.3、尿酮体阳性等指标异常。需先稳定代谢状态再评估妊娠可行性。
糖尿病孕妇合并肾盂肾炎、坏死性筋膜炎等严重感染时,炎症反应可能诱发早产或败血症。临床表现为持续高热、寒战、感染部位红肿热痛等症状。需在感染完全控制且停用致畸抗生素后再考虑继续妊娠。
合并颈动脉狭窄、下肢动脉闭塞等大血管病变时,妊娠期血流动力学改变可能诱发心脑血管意外。通过血管超声或CT血管造影可发现血管狭窄超过50%,此类患者妊娠期子痫前期发生概率显著增高。
糖尿病孕妇计划妊娠前需完善糖化血红蛋白、尿微量白蛋白、眼底检查等全面评估。妊娠期间应保持空腹血糖低于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mmol/L,定期监测血压及尿蛋白。营养管理需保证每日蛋白质摄入90-100g,分5-6餐进食,避免单次大量碳水化合物摄入。适宜进行散步、孕妇瑜伽等低强度运动,每次不超过30分钟。出现视力模糊、持续头痛、胎动异常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