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初期不得药物流产

产科编辑 健康科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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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妊娠 #流产

妊娠初期不得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但存在严格禁忌证,妊娠初期若盲目使用可能导致不完全流产、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药物流产需在医生严格评估及监护下进行,常用药物包括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

药物流产的核心风险在于妊娠时间判断误差。妊娠初期胚胎发育不稳定,超声可能无法准确确认宫内妊娠,此时使用流产药物易导致宫外孕破裂风险。药物流产需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妊娠初期孕囊过小或未着床时,药物难以有效发挥作用。药物流产对子宫收缩的调控具有时效性,过早使用可能导致子宫收缩乏力,引发持续性出血。药物流产存在个体差异,部分女性对药物敏感性低,妊娠初期使用可能导致胚胎残留。药物流产需配合后续清宫手术,妊娠初期组织物较少可能增加二次手术难度。

妊娠终止需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系统评估。若确认需终止妊娠,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方式,避免自行购买药物使用。流产后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保持会阴清洁。流产后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观察出血情况,出现发热、腹痛或出血量超过月经量时需及时就医。饮食上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元素,促进子宫内膜修复,可适量食用瘦肉、动物肝脏、深色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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