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结核的后遗症有哪些
骨结核的后遗症主要有脊柱畸形、关节功能障碍、肢体短缩、慢性疼痛和继发性感染。骨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骨骼系统引起的慢性疾病,若未及时规范治疗可能遗留长期并发症。
1、脊柱畸形
脊柱结核是最常见的骨结核类型,椎体破坏后可导致驼背或侧弯畸形。结核病灶侵蚀椎体前柱时,可能造成椎体塌陷呈楔形变,严重者脊柱后凸角度超过60度。这类患者需穿戴支具矫正,重度畸形可能需行脊柱截骨矫形术。
2、关节功能障碍
髋关节或膝关节结核易引发关节强直,表现为关节活动范围显著受限。结核性滑膜炎导致关节软骨破坏,后期纤维组织增生形成粘连。早期可通过关节腔注射异烟肼注射液控制,晚期需行全关节置换术恢复功能。
3、肢体短缩
儿童骨骺结核会破坏生长板,导致肢体发育停滞。股骨远端或胫骨近端受累时,患肢可比健侧短缩3-5厘米。骨骨骺闭合前可采用肢体延长术,成人则需鞋垫补偿或骨延长术。
4、慢性疼痛
病灶区持续存在炎性反应和骨质缺损,可能引起机械性疼痛或神经压迫痛。脊柱结核患者可能长期存在腰背痛,关节结核则表现为负重痛。可遵医嘱使用洛索洛芬钠片、塞来昔布胶囊等药物缓解。
5、继发性感染
结核病灶形成的死骨或窦道可能继发细菌感染,表现为局部红肿热痛加重。窦道长期不愈者需手术清除坏死组织,配合利福平胶囊、盐酸左氧氟沙星片等抗感染治疗。
骨结核患者应保证高蛋白饮食如鱼肉蛋奶,补充维生素D促进钙吸收。康复期进行关节活动度训练和肌肉力量练习,脊柱结核患者避免负重劳动。定期复查胸部CT和炎症指标,监测结核复发迹象。出现新发疼痛或功能障碍时需及时复查磁共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