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症患者是否需要终生服药主要取决于症状严重程度、复发频率及治疗反应,符合以下指征者通常建议长期用药:既往多次复发、存在精神病性症状、药物维持治疗期间仍反复发作、共病其他精神障碍或物质滥用。
既往有三次及以上躁狂或抑郁发作史的患者,停药后复发概率超过80%,需长期服用心境稳定剂如碳酸锂、丙戊酸钠、拉莫三嗪预防复发。
伴随妄想、幻觉等精神病性特征的躁狂发作,往往提示疾病严重度高,需联用抗精神病药如喹硫平、奥氮平、利培酮进行维持治疗。
在足量足疗程药物治疗期间仍出现情绪发作,说明疾病对药物依赖性强,须持续用药控制症状,常用卡马西平联合非典型抗精神病药。
合并焦虑障碍、人格障碍或酒精依赖等共病时,停药易导致病情恶化,需长期使用对共病有效的药物如拉莫三嗪或丙戊酸盐。
患者应定期复诊评估用药必要性,配合心理治疗和社会功能训练,避免擅自减药诱发症状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