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妇女应警惕抑郁症复发。妊娠期激素波动、心理压力增大等因素可能诱发既往抑郁症史的患者病情反复,需通过规律产检、心理评估及早期干预降低风险。
妊娠期体内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剧烈变化可直接影响神经递质平衡,尤其既往有抑郁症病史的孕妇,大脑对激素变化的敏感性更高。孕早期呕吐、失眠等生理不适可能加重情绪波动,而中晚期对胎儿健康的担忧、分娩恐惧等心理压力也会成为诱因。临床观察发现,约三成曾有轻度抑郁发作的孕妇会在妊娠中期出现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等核心症状。
部分孕妇可能因担心药物影响胎儿而擅自停用抗抑郁药,导致病情急剧恶化。重度抑郁发作时出现的食欲下降、体重增长不足等问题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极端情况下可能伴随自伤念头。产前抑郁未得到控制者,发生产后抑郁症的概率会显著提升,且可能影响母婴情感联结。
建议有抑郁症史的孕妇在孕前咨询精神科医生,制定个体化的药物调整方案。妊娠期间应定期完成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等筛查,出现持续两周以上的情绪异常需及时就诊。保持每日30分钟散步等适度运动,补充富含欧米伽3脂肪酸的深海鱼类,配偶参与产前教育课程等措施均有助预防复发。若必须用药,舍曲林片、氟西汀胶囊等B类抗抑郁药相对安全,但须严格遵医嘱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