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乙肝疫苗的禁忌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慢性病活动期、妊娠期特殊情况等。
既往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禁止接种,如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等,需及时告知医生过敏史。
体温超过38.5℃的急性发热患者应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接种时机,避免加重原有症状。
未控制的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或免疫缺陷病患者需谨慎,接种前应由专科医生评估病情稳定性。
妊娠期妇女接种需权衡利弊,虽然灭活疫苗理论上安全,但仍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根据感染风险决定是否接种。
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医生健康状况,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出现局部红肿或低热可对症处理,持续不适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