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经过规范治疗可以控制病情进展,但已造成的器官损害通常不可逆。治疗效果主要与神经梅毒是否发生、心血管受累程度以及青霉素用药时机有关。
三期梅毒治疗以阻止病情进展为主,需使用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进行长期驱梅治疗,同时配合泼尼松等糖皮质激素预防赫氏反应。
神经梅毒需静脉注射青霉素G,部分患者可联合使用丙磺舒延缓排泄,但脊髓痨等神经系统后遗症难以完全消除。
梅毒性主动脉炎可能需进行血管置换手术,同时持续使用青霉素控制感染,但血管壁弹性无法恢复。
治疗后需定期检测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和非特异性抗体滴度,随访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重点监测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患者应严格遵医嘱完成全程治疗,避免烟酒刺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和影像学检查,晚期病例建议每半年进行心血管和神经专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