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疫苗接种禁忌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以及妊娠期妇女,接种前需由医生评估个体健康状况。
对乙肝疫苗中任何成分或酵母蛋白过敏者禁止接种,可能引发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反应,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
体温超过38.5℃的急性发热患者应暂缓接种,避免加重原有疾病或干扰疫苗免疫效果,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
未控制的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活动性结核等患者接种可能加重病情,需待疾病控制后经专科医生许可。
妊娠期妇女原则上不接种乙肝疫苗,除非存在明确的高危暴露风险,需由感染科与产科医生共同评估决定。
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医生健康状况与用药史,接种后观察30分钟,哺乳期妇女接种需谨慎权衡利弊。